防突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突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矿井防突安全工作负安全监督及管理责任。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2、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3、组织检查防突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制定防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防突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6、对井下存在的防突安全隐患及问题,必须坚持停产整改、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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