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讲解了煤矿行业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准确可靠并及时提供给生产部门。该制度强调所有地测部门的图纸和资料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才能使用,未经审批的资料不得用于任何生产环节。具体来说,矿井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及各种原图和交换图纸均需矿总工程师审批。采区地质说明书和技术报告也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修改矿井地质报告和防治水规划则需要先得到矿总工程师的批准,再上报公司获得最终批准。此外,地质测量部门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报表都需要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在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提交或报出。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个生产和管理部门,尤其是涉及到地质测量工作的部门。它为煤矿企业的技术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从矿井设计到实际开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该制度不仅保障了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为后续的安全生产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对提高煤矿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