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保存制度资料保存制度调度资料必须建档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 2 年。1、所有资料必须有专人保管。2、资料要实行分类建档,编号管理。3、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所有资料均不得私自转借他人。确需转借,必须有领导签字批准。4、转借和调阅的资料由保管人员按时收回归档。5、调度室内部每季度对保管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责。6、每月底保管人员要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编号。7、调阅或转借资料必须办理调阅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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