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检查请示报告制度1、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高中以上程度,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器;2、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手册、牌板、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3、瓦斯检查员每班使用甲烷检定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监控部门,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据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 8h 内对工种设备调效完毕;4、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及时填入牌板并通知工作面工作人员,经班组长签字确定;5、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瓦斯向指挥中心汇报一次,每班汇报次数不少于 3 次,如瓦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意见;6、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向接班瓦斯检查员交清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班后、填写瓦斯班报,由管理部门汇总报矿领导审阅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