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工区)科长(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职责,明确指出该岗位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文件要求通防科(工区)科长(区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资格认证。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一通三防”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配合矿长及总工程师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科室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考核。此外,还需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严格审查“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维护和施工通防设施,保障防尘、防灭火系统正常运行,预防瓦斯积聚,组织隐患排查,保证仪器仪表准确及时,管理自救器,并推进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文件还规定了对违章指挥、忽视事故预兆或隐患不采取措施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明确了因技术失误或未尽职造成的后果将受到相应处分。通防科(工区)科长(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通防科(工区)科长(区长),特别是那些在煤矿一线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这些管理人员需要根据此文件指导,全面了解并履行自身在煤矿通防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确保矿井的通风、防火、防尘以及防瓦斯等工作符合国家法规标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帮助他们理解通防科(工区)科长(区长)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所承担的关键角色及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