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沛城煤矿为加强火工品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具体规定。该制度围绕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三方面展开。组织机构部分明确了以矿长为组长,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并由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与协调。管理制度涵盖定期检查与例会召开,确保火工品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强调对“四员”的培训教育以及放炮员的资格要求;规定了严格的放炮作业流程,包括“十不准”、“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同时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标识图表。奖罚办法则从购买储存环节入手,规范了火工品采购渠道、运输方式、验收程序以及仓库管理,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具体处罚措施,以保障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涉及火工品使用的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其相关管理部门。此制度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确保火工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它不仅适用于矿井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放炮员等直接操作人员,也适用于参与火工品管理的供应科、保卫科、安监站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因火工品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