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讲解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律依据、权利义务、任职条件、禁止担任的情形、名额确定、选拔程序、任期、合议庭组成及审判范围等内容。该法明确指出,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与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并应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法律还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方式,包括随机抽选和特定推荐,以及人民陪审员在不同案件中的参与方式,特别是在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中,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相关机构,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用于指导和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及参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该法也适用于公民个人,帮助他们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参与司法活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此外,该法还适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些机构在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管理过程中承担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