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1、对吨以上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2、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3、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4、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