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讲解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确定、计征方式、税收减免及征收管理等内容。该法已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税目税率表确定。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具体计征方式由省级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数据的,从高适用税率。法中还规定了免征和
2、减征资源税的情形,如开采原油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特定情形下的纳税人免征或减征资源税。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管理,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的,不予免税或减税。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也可按次申报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矿业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水资源利用企业等。该法对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征方式、税收减免及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国家资源税收入的稳定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