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讲解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该文件详细列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反垄断统一执法、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工作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转变方向,强调了推进质量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以及从事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通过理解和应用该文件,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