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讲解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的建设与管理规范,旨在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中的作用,确保专家组有效开展工作。该办法详细说明了专家组的主要任务,包括参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划、预案等的制(修)订工作,参与专题调研、技术咨询、学术交流和重要课题研究,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评估。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专家组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制度、专家的聘任、考核、换届和奖惩等。此外,该办法规定了专家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如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等。专家组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聘任程序包括推荐、审批、公示和聘任。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专家组和专家应遵守的工作任务制度、决策咨询制度、专家会议制度和解聘退出制度。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该办法特别适用于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交通、建筑施工、冶金、通信、医疗和安全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旨在为这些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