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工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1 为进一步规范 XXX 标段火工品的使用,保证隧道施工顺利进行,预防涉爆事故发生,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1.2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办法所称火工品: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器和爆破剂。1.3 火工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火工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1.4 从事火工品保管、使用、押运作业的职工,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工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1.5 本办法适用于 XXXXXX 项目部。第
2、二章 火工品安全责任制2.1 项目部经理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保证火工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组织实施。3、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监督整改。2.2 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管理职责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每 1 个月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生产因素和安全隐患,责令有关人员限期整改。3、检查涉爆单位及涉爆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4、督促火工品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2.3 工区经理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
3、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落实到位并有效。3、每半个月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4、严格履行火工品发放审批制度。5、按照项目部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6、公安机关检查,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应积极配合整改及时回复。2.4 物资设备部部长、副部长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物资设备部是火工品的主管部门,物资部部长为民爆仓库管理责任人。3、仓库负责人、保管员和警卫人员等人员由物资设备部进行管理与协调。4、负责项目部火工品的采购、运输、存储和发放。5、负责火工品的出入库、保管和发放环节的安
4、全管理。6、每周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2.5 安全质量部部长、副部长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3、每月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涉爆人员持证上岗。5、制定火工品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 工区安全员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熟悉火工品名称、构造 、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懂得不同类的火工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安全
5、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4、每周不少于 1 次对火工品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2.7 爆破作业安全员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本单位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3、经常检查本工区火工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搬运制度的实施,火工品安全使用情况。4、严格履行火工品发放审批制度。5、必须与爆破员一量,不许虚报领用占起计算当天当班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火工品的数量,领取火工品不得超过当班用为已有,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火工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2.8
6、 爆破员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凭爆破员 IC 卡领取火工品,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3、熟记火工品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4、凭爆炸物品领用发放审批单领取火工品,必须当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5、保管好所领取的火工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6、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火工品认真进行核对,填写好当日爆破员现场爆破作业登记台帐 。7、不得转让、出借、转借、赠送或私藏火工品。2.9 警卫员管理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当班时间不准睡觉和擅离职守。3、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和手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4、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监控、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5、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上报工区及当地派出所并保护好现场。6、时刻注意来往人员和可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