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情报告制度一、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发现火情及时上报,不许拖延时间。二、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扑火灭火提供可靠信息。三、详实记录火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四、火情控制后,继续对火情发生地进行看护,并且随时报告情况。五、发现火情后要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行动。六、火情监控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七、如果发现火情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格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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