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该制度的详细内容及适用对象,旨在通过具体规定防止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该制度首先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为了有效防范事故并实施责任追究,并依据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来规范企业内部行为。在责任划分上,各级行政领导包括各级车间和部门都被明确规定为安全责任的重要承担者。文件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和强化安全措施为基础,对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若干类特定情况如人员伤亡、重大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情况设定了详细的问责机制。制度不仅指明安教处是监督管理的关键职能部门,还明确各部门需建立健全应急预
2、案、执行检查并处理隐患等职责;要求厂工会发挥监督和维权角色,维护职工安全权益。此外,在发生不同等级事故时的处理流程被严格设定,小规模的轻伤事故至更为严重的死亡事故均由相应级别机构负责调查,同时对未妥善处理事故导致后果扩大的相关人员也制定了严厉处分条款。最后,文件强调了对违反制度规定行为依法追责的重要性以及与上级规定的统一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内部所有涉及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和部门,特别是具有决策权限的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及其直接下属单位。这一规章制度主要面向的是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的专业领域。对于从事热电生产作业的企业而言,该制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安全管理架构框架指导如何落实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并保障一线工人乃至广大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它有助于企业内部构建更加稳健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