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发放制度一、设备的领取一律由各单位设备员持料单经设备库负责人签字后到设备库领取,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从矿直接领取。二、对车间维修制作的设备,必须经设备库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三、设备更换要交旧领新,对更换下的闲置停用的设备,配件等限三日交设备库,逾期不交,每超一天罚每台 50 元,并保证配件齐全,否则罚款。四、设备入井,要经设备库出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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