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具、使用、发放制度设备、工具、使用、发放制度1、各专业组必须安排专人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与维修。2、各种地测井下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有煤矿安全防爆检查合格证书。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满足规程精度要求。4、对地测电子仪器设备及时充电,充电时,要严格按充电规程进行操作。5、仪器井上下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用矿车打运仪器。6、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对仪器进行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仪器。7、仪器及设备升井后要专人对仪器污迹进行清理,保持仪器清洁,并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柜内,专柜内要定期更换干燥剂。8、仪器设备需定期进行维修及校正。9、仪器设备在井下出故障时,严禁在井下打开仪器。10、仪器设备入井要求各专业组人员背拿,严禁非专业人员背送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