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定期检修制度一、外部检查、检修在日常巡回检查中,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对日常不能处理的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停炉内、外部检查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安排在检修期间进行。二、水压试验无特殊情况下,每 6 年进行一次。三、水压及锅炉小修按实际情况随时安排。四、中修每年一次,包括清除受热面水侧的水垢、受热面着火侧的烟火,清扫炉膛、烟道内灰渣及修安全附件、疏通压力表、水位表等汽水管系统,修理附属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和校对各控制仪表等工作。五、大修的期限应根据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状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