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制度1. 每月月底由环保科、安监科共同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2.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放射源进行一次辐射工作场所检测与放射源密封安全性检查。3. 组织安排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接受放射防护知识、 操作技能和法制教育。4. 操作射线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 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 做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从而达到安全防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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