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木工、瓦工、玻璃工工作职责(一)接受维修主任和管理员的直接领导,完成领导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维修施工,确保维修工作。(三)计划用料、节约用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送人。(四)接到维修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不得无故拖延,消极怠工,维修完毕做好工作记录。(五)妥善保管和爱护工具设备,努力延长使用年限。(六)不断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七)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中方便群众,树立自身形象,在工作期间,使用文明用语。(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