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副校长或安保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1、正确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指示,加强对责任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2、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级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在职责岗位、人员上得到落实.3、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要经常了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提出处理问题的方案.4、注意以身作则 深入安全工作第一线 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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