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寝室安全卫生校级检查细则一、检查队伍及检查时间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不定期检查,检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及14:30-19:00 两个时间段的任意时间点。如遇寝室无人,检查组将请公寓管理员代为开门。二、检查方式检查范围为全校本专科学生寝室;检查人员每组 2-4 人,随机抽取各公寓片区部分寝室检查,检查数量不定,并按照检查标准扣分,如实登记。检查结果每周反馈一次,每月进行学院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合格率排名。三、检查标准(总分 100 分)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评分实行等级制,检查成绩90 分为优秀,80 分为合格,80 分
2、为不合格,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门口(10 分) :无垃圾(袋)及污水(注:无垃圾散乱堆放) (7分) ;地面干净(注:无大量宣传单页散落) (3 分) 。(二)地面(20 分,包括室内和阳台) :无果壳、纸屑、成团或成片的毛发(7 分) ;无烟蒂(5 分) ;物品堆放整齐(注:无垃圾桶垃圾溢出) (8分) 。(三)桌(柜)面及物品摆放(15 分) :桌(柜)面物品摆放整齐(注:无快餐盒、食品包装袋等垃圾) (4 分) ;书架物品摆放整齐(注:无快餐盒、食品包装袋等垃圾) (4 分) ;椅子摆放整齐(2 分) ;无烟蒂(5 分) 。(四)床铺(15 分) :被褥、枕头摆放整齐(注:被褥叠放成
3、块状或条状均可) (5 分) ;床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凌乱(注:无插线板) (5 分) ;无衣服乱挂情况(注: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醒) (5 分) 。(五)洗漱台(10 分) :洗漱盆内干净,无污垢(2 分) ;台面、镜面干净(2 分) ;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注: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醒) (4 分) ;脸盆架、脸盆放置整齐(注:脸盆、水桶内可以放衣物,但不能溢出脸盆和水桶) (2 分) 。(六)卫生间(10 分) :地面干净,无积水(注:无垃圾、成团或成片毛发) (2 分) ;便槽干净(5 分) ;室内无异味(注: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醒)(3 分) 。(七)墙壁(10 分) :无乱写乱画等污损现象(6
4、分) ;无蜘蛛网(4 分) 。(注: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醒)(八)综合(10 分) :整体观感较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 分) 。(注:以上项目需多处扣分则累计扣在本条,上限 10 分)(九)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检查中有学生因身体不适躺在床上则床上不做检查,遇到有学生正在使用卫生间则卫生间不在扣分范围内,其他部分仍按检查标准评分。四、检查成绩直接定为不合格情况(一)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使用明火等不良现象;(二)饲养猫狗兔等影响他人生活的宠物;(三)寝室成员有夜不归宿、私自留宿他人等不良现象;(四)寝室内存放各种危险刀具,有赌博、打架斗殴、酗酒等现象;(五)寝室内私自
5、经营小卖部等现象;(六)往窗口外乱扔垃圾,随意乱倒乱泼;(七)垃圾直接扫到过道上,不投放到指定地点;(八)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寝室公约”、“安全用电承诺书”上墙张贴的;(九)使用电炉、热得快及“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十)违反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管理规定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等其他相关条款。五、检查成绩使用(一)作为学校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的直接依据。(二)作为 2014 级学生军事训练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作为加减分项目纳入同学们的品德素质评价:六、违规用电行为的处理学生违规用电,视情节轻重,根据学生公寓(寝室)安
6、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第三条严禁在公寓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和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销毁。第四条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外,学生公寓区可使用的电器包括:台灯、充电器、收放机、电脑、电吹风、脱水机、洗衣机、饮水机、电冰箱、电风扇、电水壶(电水壶的功率须为 1500 瓦以下且具备防干烧及自动断电功能,其它电器的功率须为 1000 瓦以下) 。以上电器均须从正规渠道购买且为通过 3C 认证的合格产品。本条列举之外的电器未经特别批准,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第五条第四条规定允许使用的电器中,功率大于 300 瓦的,须以寝室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 2 周内签署学生寝室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使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六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公寓(寝室)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反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处理程序:检查组查到以上违规用电行为时,当场签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