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一、医院的污水都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消毒、沉淀,达到外排标准后,方可排放。二、污水专职处理员每周二次对医院的污水处理的二氧化氯等有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决不将未达标的污水外排。三、由专职污水处理员对每天的污水处理量及无机盐和盐酸的投放量进行登记,并对 PH 值进行测试,对污水泵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四、专职污水处理员在发现污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总务科汇报,并要求在 12 小时之内将设备进行修复,保证正常运行。五、医院一次性医疗垃圾和医学标本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密封的容器内,并采用日积晶清,存放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六、一次性医疗垃圾及医学标本在运输前必须经二层密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不得将垃圾遗漏或失落,并每日送达指定单位进行焚烧处理。七、合理使用锅炉的除尘设备,控制锅炉所产生的烟尘,定期对锅炉的烟尘进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