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调节能施工方案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1、术语1.1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
2、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 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1.2 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 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1.3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1.4 现场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1.5 质量证明
3、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1.6 核查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以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1.7 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
4、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2 材料与设备2.1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遵守下列规定: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场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对材料和设备按照本规范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5、2.3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的规定。2.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应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2.5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 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3 施工与控制3. 1 建筑节能工程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在现场采
6、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2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二、编制依据1、施工图纸2、主要规范、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以及省市的有关规范标准。三、工程概况满京华现代西谷大厦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本项目用地面积10250.61m?,总建筑面积达 77225.9m2,计容积率面积 52129.01m2。底部商业裙房包含汽车展厅,影院,餐饮及商业功能,为三层,建筑高度 20.7m。上部高层建筑分别为:产业研发用房(消防定性为办公), 1 座为二十一层,建筑高度 92.77m; 2 座为十五层,建筑高度 90.47m;3 座为十四层,建筑高度 88.97m; 4 座为二十层,建筑高度 93.07m;地下室设全埋式人防工程,地下三、二层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局部为商业,面积 1031.05m2,地下一层局部夹层为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