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挥部工会组织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三个例 ) ,履行工会维护职能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实施群众监督,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网络。依法建立工会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权力及要求。监督和协助指挥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指挥部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
2、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对危害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指挥部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指挥部解决劳动安全卫生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发现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责任制止和提出整改建议,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依法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指挥部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监督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的发放,监督施工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