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铁路局宝成线 140 号隧道行车事故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6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15 分,西安铁路局宝鸡电力机车段 6G77 号电力机车牵引 1111 次货物列车, 全列 38 辆, 总重 2432 吨, 列车行至白水 12红卫坝车站区间 177 公里十 92 米的 140 号隧道发生重大行车事故。死亡34 人,重伤 9 人,另外还有扒乘货车人员死亡 41 人,轻重伤 5 人。报废货车 13 辆、大破 8 辆、中破 4 辆、电力机车小破 1 台;报废钢轨 450 米、枕木 740 根、电力接触网 400 米、长途通信电缆 850 米、隧道拱顶表面全部脱落,并有 30 米坍
2、塌,边墙 280 米波破坏;货车上装的 620 吨柴油、机油和军用油大部分烧光,少部变质,50 吨铝、160 吨硫棉砂、136 吨石膏、7 个变换炉及其它整另货物均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463 万多元。中断铁路运输 382 小时 15 分。是日 15 时 15 分,当该列车进入 140 号隧道约 200 米时,隧道内发出一声巨响,列车被迫停车,接着又是一声更大的巨响后,隧道南口、北口相继出现强大的气浪、浓烟、火焰,机车与机次第一位罐车冲向 141 号隧道,机车前端停于 177 公里十 3845 米,机次第 2 位罐车车体脱离转向架,停于 177 公里十 314,8 米处钢轨上。机次第 2
3、 位转向架至机次第 13 位脱线颠覆,相互重叠于 177 公里十 150 米247 米间的 92 米之内,其中机次第 10 位后端与第 11 位前端相互支架于隧道左侧洞顶,机次第 13 位敞车被挤裂,停于 10 位、11 位之间的左侧洞壁,机次第 29 位棚车起火,列车尾端停于 176 公里十 82876 米处。二、事故原因分析该列车在限速 15 公里的施工慢行地段超速运行,司机操纵不当,制动过猛, 造成脱线的可能性最大。 通过调查研究和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的反映,从列车颠覆现状的判断,从列车在 4 分钟内走行 35 公里计算,列车在脱线前的速度应在时速 40 公里以上,超过限速 15 公里要求
4、 25 公里以上。列车脱线确切点虽未找到, 但从现场实际情况判断, 大致在 177 公里十 159米(施工地段末端)至 177 公里十 1909 米(发现两块垫板轧伤)间 301 米缓和曲线中,虽然机车可能已越过施工地段,但列车绝大部分车辆未通过施工地段。当天施工地段第一遍捣固作业还有 1/3 专没有做完,水平、曲线没有调整,加上施工地段道床松软,两端坚实,机车高速冲击进一步破坏线路稳定,第 2 位车辆无法正常通过而脱线。由于脱线地点位于缓和曲线末端,脱线车辆逐步接近运行方向左侧洞壁,当机次第 3 位罐车前端端梁左侧以高速撞击洞壁,罐体被机次第 2 位台车撞破时,由于反作用力和惯性,罐体往后冲击,后部车辆由于向前冲击,造成机次第 4 位至第 13位脱线、颠覆、重叠和支架,使 7 辆罐体破裂,当机次 l0 位与 11 位撞击支架时罐体破裂,汽油外流,越过安全界限,引起接触网放电,造成机次11 位汽油罐车燃爆。燃瀑造成的强大冲击波冲掉机次 29 位、30 位右侧车门, 使 29 位棚车起火燃烧, 向南推走机车及机次 l 位罐车和机次 2 位罐车。三、对事故资任者的处理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司机姚某依法逮捕,副司机姬某记大过一次;宝鸡分局常委书记候某、宝鸡电力机车段党委书记贲某、宝鸡电力机车段运转主任秦某,对这次事故都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记过处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