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2004.10.27 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1事故经过2004 年 10 月 27 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 7 人,造成经济损失 192 万元。现将大庆石化“10.27”事故汇报如下:2004 年 10 月 20 日,64 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 V403 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 ,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该公司接到大
2、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 V403 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 V406 与 V407 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 V402 与 V403 的连接平台吊下。10 月 27 日上午 8 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 16 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8 时20 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 V402 罐顶安装第 17 块盲板。8 时 25分,吊车起吊 V406 罐和 V402 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8 时 45 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 时 20 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
3、火票送给 V402 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 V402 罐顶。9 时 40 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 V402 罐顶排气线 0.8 米处动火切割。9 时 44 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 罐发生爆炸着火。10 时 45 分,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导致 2 人当场死亡、5 人失踪。10 月 29 日 13 时许,5 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死亡的 7 人中,3 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 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2事故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 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 V402 罐相连接的 DN200 管线根部焊缝, 或
4、 V402 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 V402 罐上气割 DN200 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三违”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大庆石化总厂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违反火票办理程序,执行用火制度不严格。动火人未在火票相应栏目中签字确认,而由施工员代签。在动火点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采样分析、动火作业措施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进行动火作业,没有履行相互监督的责任,违反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违章操作。吊车在施工现场起吊 DN200 管线时,该管线一端与
5、V406 罐相连,另一端通过法兰与V402 罐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起吊,违反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气焊工无证上岗。在 V402 罐顶动火切割 DN200 管线的气焊工, 没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 安全意识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4)不重视风险评估,对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不够。施工人员对 V402 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 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 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3防范措施第一,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违章指挥就是害人,违章作业就是害人害己,无论是谁,都必须深刻认识安全就是生命
6、、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谐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做到以人为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绝不能麻痹。第二,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以严格管理贯穿全过程、落实到全方位,保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有效。事故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是根源在领导、责任在领导。作为领导干部,在安全工作上只能加强,不能疏忽;只有补位,没有越位;宁听严格管理招来的骂声,不听事故发生带来的哭声,一定要认真落实陈总“安全思想要严肃、安全管理要严格、安全制度要严谨、安全组织要严密、安全纪律要严明”的“五严”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做好。第三,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在细节上夯实“三基”工作,为本质安全打牢坚实的基础。细节决定成败,安全工作更是如此,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在基层, 落脚点在现场, 必须从细微之处入手, 把“强三基、 反三违”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必须强化基本素质培训,解决不知不会、无知无畏的问题;必须在基层的细节和小事上严格监督管理,解决心存侥幸、习惯违章的问题;必须严格规范工艺技术规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