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 宁 省 新 民 县 “13l” 特 大 道 口 事 故一、事故概况及经1993 年 1 月 31 日 7 时 30 分,由赤峰开往大连的 77 次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到高新线罗家站至高台山站间 2 千米 26 米无人看守道口处,与辽宁省新民县新民镇个体大客车相撞,造成 65 人死亡,4 人重伤,5 人轻伤的特大路外伤亡事故。1 月 31 日,担当 77 次特快列车牵引任务的沈阳机务段内燃机车东方红(3)型 0007 号,列车编组 16 辆,总重 850 吨,列车于 7 时 26 分,由罗家站通过后,以每小时 95 千米速度运行至该道口鸣笛标前,司机按规定鸣笛示警,在距道口约 150 米处,司
2、机发现列车运行前方左侧公路上,有一辆大客车由北往南向道口方向行驶,司机立即鸣笛示警,但大客车没有停车迹象,机车司机果断采取紧急制动停车措施,该列车在非常制动状态下与抢越道口的大客车中部相驱撞,大客车被撞粉碎,机车第二轴两轮被垫脱轨,越过道口 457 米处停车。汽车乘客当场死亡 59 人(含司乘 2 人)、重伤 l0 人(医院抢救中死亡 6 人),轻伤 25 人。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肇事道口标志齐全,铺面平整,设备完好。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大客车在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没有停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44 条第二款“通过
3、无人看守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和国家七部委经交198616l 号文件第 19 条关于“车辆、 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及行人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的规定。 严重违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大客车定员 60 人,实际载客 94 人(含司乘 2 人)严重超员,加之两侧玻璃有霜,影响了望,为此次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这起事故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严重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司机薛某是这起特大路外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本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个体业主魏某对此起事故负有责任,由铁路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强化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机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尤其对个体客车的驾驶员,要做到一车不漏,一人不丢,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2,发挥三级道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各级道口管理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健全组织,加强动态检查,对易于发生事故的无人看守道口推行有偿监护,确保行人车辆通过道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