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昌车务段军马场库专用线车辆溜逸事故一、事故概况2009 年 5 月 31 日 5 时 05 分, 宜昌车务段荆门南站调车区长李仕海下达第 4 批调车作业计划:11+41, 23-23, 19-14, 13-4, 21+17,炼东-10,蛋 1-5,炼西-2,19+16,货 1-16,货 2+6,货 1-6。由襄樊北机务段 DF70278 机车司机杨云飞、副司机范贵献担当专调任务(因固定调机厂修,调车机车为替换机车) 。6 时 17 分作业至第 6 钩“炼东10”时, 10辆重车从走行线溜进炼东线,撞击挡车器后冲出土垱,造成第 1、2、3、4位车辆和第 5 位车辆前位台车脱轨。二、事故原因经调
2、查,宜昌车务段荆门南站调车长邵兴祥 6 时 17 分作业至第 6钩“炼东10”时,擅自变更计划,显示停车信号将炼东 10 辆车停留在炼专走行线上,且未告知前方制动员何军华采取防溜措施。因车列停在 3的坡道上,车钩处于拉伸状态,调车长指挥机车压钩并摘开车钩,由于压钩的作用力造成炼东 10 辆车溜逸。制动员发现车辆溜逸后,拧闸不及跳车。因炼专走行线往专用线方向为下坡道(最大坡度为 27) ,10 辆重车从走行线溜进炼东线,撞击挡车器后冲出土垱,造成第 1、2、3、4 位车辆和第 5 位车辆前位台车脱轨。三、事故教训这次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1、调车人员严重违反技术纪律,没有执行系列
3、规章制度。调车长违反技规第 232 条“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提开车钩”之规定,违反行规第 54 条“调车指挥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停车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听取复诵,确认有关人员均已明了后,方准作业”之规定和违反站细第 83 条第 6 款“向货物线、专用线、段管线取送车时,没有采取好防溜措施,不得摘开机车(提开车钩)”之规定。擅自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在未通知制动员采取防溜措施的情况下提开车钩,造成车列溜逸,直接导致事故发生。2、宜昌车务段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控制缺乏力度。在“5.31”事故中暴露了荆门南站作业人员作业中一系列的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的严重问题,车务段和车站干部在日常巡视检查中没有及时发现及防范,对安全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3、荆门南站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特别是对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点、关键环节卡控不力。炼厂专用线作业环境复杂,线路坡度大,且其卸煤货位正处于坡道上,该作业地点作业安全属车站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环节,但车站值班干部未能进行有效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