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海高速贵遵段“6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公告2014 年 6 月 13 日 7 时 33 分许,兰海高速公路贵阳市白云区境内1330KM+200M 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7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了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区安监局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了事故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达基物流(中国)有限公
2、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8 日,工商营业执照号为 420100000013278,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韦伟,执行总裁为韦东,注册资本为陆仟伍佰万元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鄂交运管许可货字 420101300423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二、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赣 H93530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C3863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上道路行驶且未能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达基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
3、实不到位,车辆管理失控,未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维修保养情况不明,在事故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情况下超限运输,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有效组织所属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驾驶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一是贵阳市交管局高速支队二大队路面管控不到位,管辖区内车辆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贵阳高管处修文路政大队超限查处不到位,管辖区内严重超限车辆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兰海高速贵遵段“613”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肇事赣 H93530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 C3863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 已由司法机关对其立案处理。 贵阳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达基物流 (中国)有限公司处 32 万元的行政罚款;分别对公司执行总裁、营运部部长、安全分部经理给予行政罚款。责成贵阳市交管局高速支队二大队、贵阳高管处修文路政大队向贵阳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