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武钢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金山店铁矿“4.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公告2015 年 4 月 5 日 11 时 15 分,武钢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金山店铁矿(以下简称武钢金山店铁矿)余采车间井下-326m 至-312m 水平斜坡道处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2 万元。死者: 程义,男,47 岁,湖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沿湖村董家嘴湾四组人。2013 年经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输入进入宏信金山店工程部工作,维修工。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4 月 5 日 11 时左右铲运机司机程斌向维修工程义、程华讲,他驾驶的 1#铲运机油泵
2、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程义对 1#铲运机的故障进行了检查, 认为该铲运机需要开到-312m 水平修理硐室内修理,于是将 1#故障铲运机驶停于 604 区域的巷口处,并倒行至-326m 水平,程华则跟随在铲运机的后面行走。 当程义驾驶铲运机从-326m 水平经坡道倒行至312m 水平出口处时,铲运机突然熄火,车体沿着斜坡道快速向下方滑行。程华见此情况赶紧跑离躲避,快速冲下的铲运机铲斗猛力地冲撞于-326m 平巷的巷壁处,在反作用力作用下,铲运机快速向后反弹,程义的头部就碰撞在铲运机右灯座架的边框上,后经抢救,因脑外伤过重死亡。二、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维修工程义违规操作,驾驶铲运机倒车
3、爬坡过程中铲斗不按规定朝下、并快速行驶,当铲运机熄火失去动力时,没有采取正确应急处置措施,直至铲运机铲斗猛力撞向巷壁,在惯性的作用下,程义的头部碰在铲运机右灯座架的边框上,导致事故发生。(二)管理原因武钢宏信公司(宏信金山店工程部):一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针对铲运机驾驶、维修工类的特殊岗位,没有明确维修工岗位能否开铲运机操作规程。二是对现场安全管理巡查纠查不力。维修工程义违规操作铲运机返硐室修理时安全巡查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导致事故发生。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扎实,维修岗位人员处突能力差。武钢金山店铁矿: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巡查监督管理不力。(三)事故性质经
4、过调查认定,武钢金山店铁矿“4.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程义,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本应追究其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二)建议对责任单位追究的责任人员1、宏信金山店工程部值班长。对“4.5”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责成宏信金山店铁矿工程部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2、宏信金山店铁矿工程部专职安全员,对“4.5”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责成宏信金山店铁矿工程部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3、宏信金山店铁矿工程部经理,对“4.5”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宏信公司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4、武钢宏信公司
5、安全生产部长,对“4.5”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宏信公司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5 武钢宏信公司副经理,对“4.5”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宏信公司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6、武钢宏信公司总经理,对“4.5”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由市安监局给予其 2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7、武钢宏信公司党委书记,对“4.5”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责成向市安监局写出书面检查。8、武钢金山店铁矿余采车间安全员,对“4.5”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责成武钢金山店铁矿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9、武钢金山店铁矿余采车间主任,对“4.5”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金山店铁矿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10、
6、武钢金山店铁矿安环科科长,对“4.5”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金山店铁矿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11、武钢金山店铁矿技术计划科科长,对“4.5”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武钢金山店铁矿根据企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理。12、武钢金山店铁矿党委书记,对“4.5”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责成向市安监局写出书面检查。13、武钢金山店铁矿矿长,对“4.5”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由市安监局给予其 2.4399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武钢宏信公司(宏信金山店工程部)对“4.5”事故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由市安监局给予其 2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武钢金山店铁矿对“4.5”事故负主体责任,由市安监局给予其 22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1、宏信金山店工程部要消除松懈思想,要时刻绷紧安全弦,从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入手,切实增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作业现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制止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员工严格遵章守纪,安全、规范操作。2、武钢宏信公司要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要在武钢宏信内燃铲运机司机岗位安全规程中,增加“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