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倒挡进行出车检查,铲车后退撞上围墙事故时间:2005 年 9 月 6 日 7 时 40 分左右事故类别:车辆伤害事故经过:2005 年 9 月 6 日 7 时 30 分左右,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欣分公司维修站铲车班根据以往惯例在铲车停车棚前列队召开班前会,由班长蒋安排当天的工作任务和分配每位司机所驾驶的铲车,并口头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分发工作任务单和华欣分公司维修站铲车安全工作通知单 。开完班前会后,余等先后来到各自的铲车旁边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出车前的检查, 主要检查铲车的液压、 气压系统的密封性以及铲车的机械、电气性能。大约 7 时 40 分左右,大部分人员已完成出车前的车况检
2、查并驶离车棚,只有驾驶 23028#铲车(停放在余驾驶的 23019#铲车右边,距离约 20m)的陈在完成铲车常规检查后,便静坐驾驶室内等待气压升起,就在气压升到 0.3-0.5MPa 压力之时, 陈的视线余光突然发现 23019#铲车尾部与挡墙之间有一个人影晃了一下,紧接着又听到“嘭”的一声响,便转过头来朝 23019#铲车方向看去,发现铲车往后运行而驾驶室内却无人,即预感到可能出事了,当即下车跑到 23019#铲车跟前查看,发现 23019#铲车四周都看不到人,再往车底下看也没有发现人的身影。陈此时发现车棚后面的围墙已被撞倒,便跑到倒塌的围墙边观察,即发现余掉落在围墙外边的墙脚下,且左侧卧
3、在倒塌下来的一块墙体上面,右腰以下部位被一块较大的墙体砖块压住。见此情况,他便马上朝调度室(调度室距停车棚约 150m)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叫:“19#铲车出事了,围墙被撞倒压到人了。”班长蒋一听出事了,当即和本班人员林、郑、陈、孙、潘等人随陈一起急忙跑向出事地点。班长蒋边跑边大声呼喊渣场的员工帮忙打 120 急救电话。约 7 时 42 分,冶金渣处理厂调度员张听到蒋的叫声后立即拔打 120 急救电话。当班长蒋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 23019#铲车发动机仍然未停,便立刻爬上驾驶室熄火停机,接着跑到围墙外和大伙一起将压在余身上的砖块 (体积为 1.70.470.26m, 重约 250 千克)
4、搬开。此时班长蒋听到余自言自语地说 :“,腰骨断了”。郑见此状况急忙脱下工作服垫住余的头,同时叫林文洲马上驾驶摩托车到废钢部东头接应救护车的到来。约 7 时 45 分,蒋打电话向维修站分管铲车班工作的副站长何汇报情况。何接到电话后立即打电话向维修站安全员吴报告说:“车队出事了,你马上到车队那边去,我马上打电话给站长李”。吴接到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往出事地点。 7 时 46 分,维修站站长李接到何的电话后,立刻开车赶往出事地点。7 时 53 分,救护车赶到出事地点,蒋、林、郑及救护车司机合力把余抬上救护车,即送往韶钢医院抢救。此时接到事故报告的华欣分公司经理徐、副经理张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的有关人员
5、立即前往韶钢医院了解事故情况。随后华欣分公司相关人员和集团公司安环部领导又先后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主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松山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也闻讯赶往韶钢医院,并指示医院尽一切努力做好伤者的抢救工作。下午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也到医院和事故现场进行了解,并询问了有关情况。经过医院近 5 个小时的奋力抢救,余(男,32 岁)终因失血过多而抢救无效,于当日 13 时 30 分死亡。事故原因:事后经过对事发现场进行认真地勘察和分析,以及对事发经过的实地模拟,并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及核实,可以认定事故发生的过程为:当天分配驾驶 23019#铲车的司机余在进行出车前的检查过程中,当其爬上驾驶室打着火后
6、,在未对档位进行确认(此时实为倒档位)的情况下即开始检查,先站在铲车左侧的电瓶盖上检查发动机运行情况后,即绕道从铲车尾部准备去右侧检查,当其行至铲车尾部之际,由于铲车点着火后气压上升至0.3-0.5MPa 公斤压力时,离合器切断阀发生作用,以至于液压油处于启动状态, 由于该车变速箱档位操作杆正处在倒档位置, 而车辆的怠速又过大,以致铲车突然后退,此时的余马上意识到铲车正往后运行,即右转身准备从左侧上车将车熄火, 但由于瞬间启动且铲车尾部距离围墙很近(尾部朝墙面,距离围墙约为 1.3m),而使余来不及逃离铲车的运行轨迹,当其转身行至铲车尾部配重块圆角处时,铲车已将余推至墙边且挤压在墙体与铲车之间并连同墙体一起被撞倒,人掉落在墙外 0.55 m 处,左侧着地。而此时被撞的墙体就像被打开的两扇大“门”,由于“门”的支护力不够,在重力的作用下“门”即随之而落,其中左边的墙体在坠落过程中,处于上部的两层砖块(1.70.470.26m)受到坠地时的震动而脱离,并且再次发生下滑侧落,同时砸在余琳生的腹部位置上,导致余的骨盆、腹部内脏、尿道等多处受伤,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腹部内脏破裂出血致死。由此而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