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陕高速固始武庙段“3.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3 月 8 日 5 时 24 分,沪陕高速公路(上海至西安方向固始县武庙镇境内)779 公里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6 人死亡、4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700 万元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春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1500000008568,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7692045-X,税务登记证:豫国税字信师 41150217692045X 号,公司住所:信阳市浉河区中山路 136 号弘运鑫鑫广场 A 座,公司类型:有
2、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5 月 29 日,经营范围:客货运输、装卸、储运、车辆出租、汽车维修、机械维修、汽车销售、配件销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日用品、灯饰、小商品、家用电器、保险兼业代理。2014 年 3 月 26 日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达标等级: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信)字 411502000040 号。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事故车辆豫 S81379 登记单位,公司负责人:王克明(事故发生时实际负责人:陈丽),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15243000
3、03145(1-1) ,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7006985-9,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10日;税务登记证:豫国税字 411524670069859-1 号,公司营业场所:商城县城关黄柏山路西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2 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省际班车、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包车客运;县内班车、包车客运服务。2014 年 6 月 24 日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达标等级:三级,中华人民共
4、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信)字 411502000040-7 号,有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二)事故车辆情况1.豫 S81379 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 登记所有人: 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 登记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金刚台大道,使用性质:公路客运,品牌型号:宇通牌 ZK6127H2;车辆状态:2015 年 2月 10 日在沪陕高速安徽段 519 公里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未处理, 2015年 2 月 15 日在沪陕高速 791 公里处南半幅超速行驶违法未处理;初次登记:2008 年 9 月 10 日;检验有效期:2015 年 3 月
5、31 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 年 9 月 10 日。该车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在商城县顺达汽车维修站进行二级维护。车辆核载 55 人,事故发生时实载 55 人。2.浙 E2U936 别克牌轿车,登记所有人:孙磊,住址: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镇红石桥村王湾组,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别克牌 SGW7252GL,初次登记:2004 年 4 月 5 日,检验有效期:2015 年 4 月 5 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 年 5 月 4 日。(三)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基本情况及证件情况豫 S81379 号宇通客车驾驶员:曾黎,男,34 岁,汉族,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城关镇草塘小区
6、120号, 居民身份证号: 413027198111150016,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413000070692, 准驾车型: A1A2, 初次领证: 1999年 6 月 25 日,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发证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从业资格类别: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初次发证时间:2009 年 8 月 28 日,有效期至 2019 年 8月 28 日,从业资格证件号:4115010010109009230,发证机关: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浙 E2U936 号别克牌轿车驾驶员:孙磊,男,26 岁,汉族,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镇红石桥村王湾组,工作单位:无业,居民身份证号:411524198910132451,驾驶证档案编号:330500867458,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2010 年 3 月 12 日,有效期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发证机关: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2.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情况事发后经对驾驶员曾黎、孙磊进行抽血作酒精检测,经司法部门鉴定中心鉴定:未检出两名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