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1 年 10 月 7 日 15 时 45 分许,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5 人死亡、1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447.15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周永康、张高丽、张德江、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国务院批准,2011 年 10 月 12 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
2、、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同时,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交通事故处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云伟,冀 B99998 号大客车驾驶人,男,33 岁,河北省承德市人。持准驾车型为 A1A2 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河北省唐山市公安
3、局交警支队,初次领证日期为 1997 年 9 月 25 日, 2002 年 1 月增驾取得大型客车驾驶资格,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2002 年 10 月,云伟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2011 年 6 月以来被多个个体车主私自雇佣作为大客车替班驾驶人。袁倩,鲁 AA356W 号小轿车驾驶人,女,39 岁,山东省济南市人。持准驾车型为 C1 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次领证日期为 2003 年 7 月 3 日,有效期至 2015 年 7 月 3 日。经勘验,没有发现云伟、袁倩酒后驾驶迹象,两名驾驶人的驾驶培训、驾驶科目考试、驾驶证发证及审验
4、情况均正常。(二)事故车辆情况。号牌为冀 B99998 的大型普通客车,生产企业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厂牌型号为金旅牌 XML6127E2。 该车出厂日期为 2007 年4 月20 日, 于2007年 4 月 29 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省际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运营资质,检验有效期至 2012 年 4 月。该车核定载客 53 人,车主购买该大客车时要求厂家另外提供一排双人座椅。在领取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后,车主通过调整座椅的前后间距加装一排双人座椅,使客舱座位数达到 55 个,每次年检验车前
5、,车主再将加装的座椅卸下以逃避检查。事故发生时大客车实载 55 人,超员 2 人。号牌为鲁 AA356W 的小轿车,品牌型号为丰田牌 TV7251Royal。该车出厂日期为 2010 年 6 月 23 日,于 2010 年 7 月 8 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袁倩的丈夫崔元孝,检验有效期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该车核定载客5 人,发生事故时实载 3 人。经检验鉴定,事故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资质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车辆制动性能无异常。其中,冀 B99998 号大客车的车身上部结构强度、侧倾稳定性等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
6、准和规范要求。(三)事故道路情况。事故发生路段位于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武清区境内 59 公里 500 米处至 61公里 700 米处,道路为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路基宽 34.5 米(其中行车道宽 3.75 米,应急车道宽 3 米,中央分隔带宽 3 米) 。该路段水平方向位于两条平曲线反转连接处, 前后平曲线半径分别为 5877.665 米和 5737.653米;纵向位于缓坡坡底处,前后纵向坡度分别为 1.229%和 1.709%。该路段设置了 GrA4E 型波形钢护栏,护栏立柱高 0.85 米,护栏立柱间距 4.05米,护栏立柱上部装有二波波形梁板,梁板宽度 310 毫米、厚度 4 毫米,波形高度 85 毫米。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朗,路面干燥。经检验鉴定,事故发生路段道路平纵线形及波形钢护栏的设计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四)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冀 B99998 号大客车的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挂靠单位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唐山一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唐山通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