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铁集团 33061 次货物列车折角寒门关闭 C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1 月 29 日 1 时 31 分, 广铁集团京广线 33061 次货物列车渌口站通过时,助理值班员发现列车尾部车辆抱闸冒火花,立即将列车呼停于渌口-三门站间下行线 K1636+091 处。司机检查机后第 45 位车辆后端折角塞门被关闭,第 50 位车辆后端折角塞门打开,第 45、46 位车辆间制动软管被摘开,致使尾部车辆抱闸。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15 类事故。2.事故原因28 日晚沪昆线 20083 次到达株洲北站 10 道甩车 5 辆后改开京广线 33061次,车站甩车完毕后通知列检试风作业;株洲车辆段列检作
2、业人员误解列检值班员 10 道甩车 5 辆改开 33061 次的电台通知,误认为是在 10 道始发50 辆的基础上尾部提钩 5 辆开 33061 次, 遂在机后第 45 与 46 位间摘开制动软管、吊起机后第 45 位制动软管、关闭机后第 45 位车辆的折角塞门。3.事故责任株洲车辆段主要责任,株洲北站重要责任,长沙车务段次要责任。并追究长沙车务段隐瞒事故责任。4.事故教训(1)现场作业严重违章,盲目臆测。株洲车辆段株洲北南运用车间列检值班员严重违反规定,对 TPCS 系统发布的 33061 次始发作业信息内容未认真确认,将信息中的“北甩 5”主观臆测为尾部提钩 5 辆。(2)作业标准不落实。
3、列检值班员通知现场人员作业后,在检车员未报告的情况下,没有主动要求检车员提供 33061 次尾部车号并认真核对。担当现场尾部作业的检车员在摘开 33061 次机后第 45、46 位车辆制动软管后,也未主动向列检值班员报告和核对 33061 次列车尾部车号。株洲北站和长沙车务段助理值班员均未严格落实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列车经过立岗地点时没有发现并确认列车缺少尾部标志的问题。(3)专业管理不到位。车站行车安全预警系统(TPCS 系统)开通使用后,广铁集团运输处没有指导督促株洲北站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沟通,细化制定有关办法和作业标准用语,也未在站细中明确。车辆处也没有指导督促株洲车辆段制定相关作业办法,并及时与车站沟通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