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店建筑防火案例分析一、情景描述某多层大型购物中心,地上 6 层,地下 1 层(见图 1-4-1) ,地下一层的主要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000 ,按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 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 ,和商店营业厅(建筑面积 2.20 万平方米, 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成 1 万平方米和 1.20万平方米两部分,并采用下沉式广场将其局部连通;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划分为十一个防火分区) ;地上一层至地上六层每层的使用功能均为商店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均为 2 万平方米,均按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0划分为四个防火分区) 。该建筑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防火间距。 (二)防火分区。(三)安全疏散。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一)防火间距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情景描述中大型购物中心与周边建、构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1-3 的规定。大型购物中心与周边建、构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表 1-4-1 建构筑物名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住宅楼(多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办公楼(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三级)茶楼(多层公共建筑, 耐火等级四级) 10kV 箱式变压器室外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 (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6 7 9 3 6(二)防火
3、分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大型购物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该建筑地上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应大于 2500 ,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应大于 500;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 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 倍计算。2.当建筑仅在首层设置商店营业厅时,符合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其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的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000
4、0 。3.该建筑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 2000 。4.当该建筑地下商店营业厅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时, 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
5、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三)安全疏散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大型购物中心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2.每个防火分区、 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地下一层每个
6、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 1 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因该建筑地上建筑层数超过 2 层,故其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因该建筑地下室仅为 1 层,且其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 10m,故其地下室应设置封闭楼梯间。4.该建筑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5.该建筑商店营业厅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 30m,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述规定增加 25%。6.该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0m。该建筑商店营业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0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7.该建筑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8.该建筑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区域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