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炭素有限公司“11.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讲解了2016年11月1日19时15分许,吉林炭素有限公司石墨化分厂一车间七组石墨化炉北侧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炉工张志刚在进行封堵炉缝作业时被坠落的灰槽砸中死亡。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吉林炭素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和平街9号,注册资本金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制、开发等。事故发生时,操作工张志刚在封堵炉缝后,未按规定摘掉吊炉墙板专用吊夹具而直接使用它来吊挂灰槽,在灰槽起吊过程中脱落砸中下方通过的张志刚。报告指出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7.3万元。报告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直接原因
2、为张志刚违规操作,间接原因涉及公司培训教育和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经调查确认这是一起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还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处理建议,包括对吉林炭素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鞠自力进行行政处罚,对天车工陈宝冬和石墨化分厂厂长高士军按照公司规定处理,鉴于张志刚已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最后,报告强调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及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的重要性。吉林炭素有限公司“11.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适用于炭素及石墨制品行业的生产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石墨化炉操作的企业。这类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报告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依据。此外,对于从事类似工业制造领域的企业管理者和一线操作人员来说,这份报告同样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