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坑口“113”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1月13日发生在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坑口的车辆伤害事故,此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3.24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运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安委办下发提级调查函,由运城市政府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生产规模、安全管理体系等。南和沟坑口采用平峒-竖井联合开拓方式,具有复杂的两级提升运输系统。报告还具体描述了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1
2、月13日下午3时50分58秒,在790主平硐内,由于电机车司机刘根锁操作不当以及电机车惯性作用,导致两名信号工被挤在巷道壁与车厢之间不幸遇难。同时,报告明确了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立即停止作业、呼救、拆开机车链接装置等紧急处理步骤。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和沟坑口“113”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非煤矿山领域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员以及一线员工。这份报告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案例,强调了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和人员培训,以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特别是对于那些使用电机车运输矿石和人员的企业来说,更应该从此次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