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2020.6.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6 月 30 日 19 时 25 分,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中转场地内(租用滁州经开区厂房)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 1 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8 条、第 19 条规定,滁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2020.6.30”机械伤害事故
2、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签名名单附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形成了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2020.6.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技术报告、管理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概况(1)滁州一诺装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一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3、341100MA2U4K3B3W(1-1),成立于 2019年 9 月 20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场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 1999 号(长江财富广场)C 座502 室,注册资本:伍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鲁某山(原是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员工),经营范围:货物装卸、起重、搬运、配载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有员工 62 人。2019 年 11 月 1 日,滁州一诺公司与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快件作业服务合同(附有物流装卸与分拣服务安全管理协议。合同内容:滁州一诺公司按合同要求为顺丰滁州分公司提供快件作业服务。物流装卸
4、与分拣服务安全管理协议中规定:“第二条乙方的主要权责:1)由于乙方未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或者其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与事故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缺失,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偏弱等问题。(2)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滁 州 分 公 司),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341100664246660T(1-1),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安徽省滁州市
5、琅琊区扬子街道南京南路 879 号,负责人:王某俊,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从事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仓储、中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顺丰滁州分公司现有 600 余名员工,在全市建立了 22个营业网点及 3 个重货集配站,共有 30 组乡镇代理,有 1个专业快件分拣中心,面积 9000 平方,最大日处理单量总计可达 8 万件,全市营运车辆 60 辆,员工自带货车 200 辆,快递三轮车 600 辆,开通运输干线总计 50 条。顺丰滁州分公司负责人王某俊常驻合肥,实际负责人为万某,负责日常管理。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设置安全生
6、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作业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多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安全隐患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落实,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未对承包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问题。(3)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顺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690193337(1-1),成立于 2004年 12 月 02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某辉,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快递(不含邮政专营业务);仓储、中转、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运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含仓储中转、揽货、托运、定舱、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费、报关、报验、相关短途运输);票务事务代理;场地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徽顺丰公司现拥有近万名员工(其中安徽顺丰公司管理人员 200 多人),在省内 16 个城市建立了三百个营业网点及四十个重货集配站,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100%,共有两百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