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秀区“1.21”私家车坠水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21 日 21 时 10 分许,一辆小型私家轿车(牌号为浙 FE0Q95)沿宜秀区英德利机动车检测站内部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交车换乘站附近坠入路边沟渠内,造成车上 2人当场死亡、2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1 人轻伤。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规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2020 年 1月 22 日,成立了由安庆市纪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宜秀区“2020.1.21”私家车坠水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2、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基本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20 年 1 月 21 日 21 时 01 分左右,曹亚夫驾驶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沿安庆市宜秀区英德利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内部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英德利汽车城公交换乘站交界处,车辆驶出路面坠落东侧沟渠中,造成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乘坐人王云中和曹维哲当场死亡、驾驶人曹亚夫、乘坐人王宝树分别经安庆市立医院东区、安庆石化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坐人曹亮轻微受伤、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严重受损的事故。21 时 14 分 50 秒,我市 1
3、10 指挥中心接 15156295129 电话报警。公安、消防、交警、医疗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二)当事人基本情况1、曹亚夫,男,45 岁,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428261974#,准驾车型:A2,驾驶证档案编号:330401595054,发证机关:浙江省嘉兴市车辆管理所,初次领证日期:1997 年 1 月 10 日,有效期止:2025年 1 月 10 日,累计记分:0 分,驾驶证状态:正常,现住址及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鹤翔里 8 幢 509 室,经市立医院东区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未饮酒,未吸食毒品。2、王宝树,女,42 岁,系曹亚夫妻
4、子,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后排右侧乘坐人,居民身份证号:3408261977#,现住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鹤翔里 8 幢 509 室,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三兴村王湾组 01-1 号。经安庆市石化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王云中,男,46 岁,系王宝树哥哥,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副驾驶座乘坐人,居民身份证号:3428261973#,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三兴村王湾组 42-1 号,在事故中当场死亡。4、曹维哲,男,5 岁,系曹亚夫次子,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后排中间乘坐人,居民身份证号:3428262014#,现住址及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鹤翔里 8 幢
5、509 室,在事故中当场死亡。5、曹亮,男,17 岁,系曹亚夫长子,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后排左侧乘坐人,居民身份证号:3408262002#,现住址及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鹤翔里 8 幢 509 室,在事故中轻微受伤,在安庆市立医院东区接受治疗后由其大姨王清平于当晚接回家。(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浙 FE0Q95 号小型轿车,斯柯达牌,车辆型号为 SVW71515BG,车辆所有人:曹亚夫,登记注册日期 2018 年 11 月 1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在我省无道路交通违法记录。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均投保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期间:2019
6、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14 日。(四)事故现场路段情况现场位于英德利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内部通道,呈南北走向,交界处通道南端设置手动铁栅栏门和移动板房,北端设置电动栅栏门,两门之间间距 23 米,通道上空 7 米左右设置有防雨棚,长 15 米,通道东侧临近沟渠,水深约 2.3 米,水平面距通道地面垂直距离高约 2.6 米。通道东侧边缘设立三块广告牌,共宽 14.1 米,广告牌最下端距地面高度为 1.34米,广告牌底墩高 0.22 米,由北向南第二块广告牌和第三块广告牌底墩缺口间距 3.43 米。由北向南第三块广告牌的南端边缘与安庆市英德利车辆检测有限公司通道南端手动铁栅栏门,及移动板房之间间距为 6.1 米,该 6.1 米处临水侧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西侧为英德利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物;通道为水泥路面,防雨棚下方内部通道全宽 9.3 米,路面潮湿,未设置标志标线,无灯光照明。(五)事故当日天气情况小雨,最高气温 7,最低气温 3,湿度:99%,风力:东北风 4 级。(六)沿途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1、中山大道与中兴大街交叉口,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路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