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19.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2月5日14时16分许,发生在323国道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下潭村路段的一起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及于都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与。调查组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方针,详细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直接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并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报告中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背景介绍,包括驾驶员张某清及其车辆鲁GD6E82号小型普通客车的相关信息。此外,报告描述了事发当天的道路和天气状况,指出该路段为双向两车道,视线良好,限速每小时40公里。同时,还介绍了检验鉴定情况,包括驾驶人的酒精毒物检测结果、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鉴定以及死亡人员的死因分析。最后,报告提出了针对此次事故原因及教训的具体整改措施建议。于都县“2019.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此报告旨在帮助这些部门和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吸取教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于类似地区或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者和参与者来说,这份报告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改进措施,有助于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