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材城西路 41 号院“4.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4 月 8 日 9 时 44 分左右,在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建材城西路 41 号院,锅炉房西侧简易阳光棚拆除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北京实创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泰达建筑公司)作业人员,在切割拆除简易阳光棚轻钢结构横梁时,被切断的横梁在坠落过程中将作业人员站立的铝合金人字梯击倒,作业人员随即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62 米。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120 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回龙观积水潭医院救治,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该事故发生在
2、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海淀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并邀请区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事故工程为 2021 年西三旗街道拆违(含拆后环境改善)项目,2021 年 3 月 1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与实创泰达建筑公司签订拆违项目施工合同,工期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
3、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共288 天,合同总价款 600 万元。双方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由实创泰达建筑公司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二)事故单位情况实创泰达建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郝*,注册资本 1600万元,2019 年 6 月 17 日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有效期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2019 年 8 月 19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三)现场勘验情况事故地点位于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建材城西路 41 号院锅炉房西侧简易
4、阳光棚内。该阳光棚长约 11.52 米,宽约 3.75 米,高约 2.83 米,占地面积约 43.2。阳光棚倚墙而建,南侧、东侧和顶部由方钢横梁搭设,顶部北高南低,长约 11.52 米,宽约 3.82 米。顶部横梁自西向东分为 4 段。事故中掉落的横梁为最西段最北侧的横梁,该横梁为 100mm45mm 方钢总长约 4.5 米,其西侧断口全部为角磨机切割断口,东侧断口除横梁下方 45mm 短边有约 21mm 为不均匀撕裂断口外,其余均为角磨机切割的断口。阳光棚内西南侧放置一单层脚手架,顶部西段横梁东侧下放置一铝合金人字梯。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2021 年 4 月 8 日,实创泰达建筑公司安
5、排郝*政等 3 名工人负责拆除阳光棚西侧方钢横梁,其中郝*政站在铝合金人字梯距地面约 1.62 米处,负责用角磨机切割横梁,另外 2 名工人负责把扶铝合金人字梯和递送工具等配合工作。郝*政首先将最西段最北侧的横梁西侧端头使用角磨机全部切断(方钢四边均已切断),随后开始切割该横梁东侧端头。9 时44 分左右,当该横梁东侧端头仅剩下方 45mm 短边约 21mm 尚未切割时,横梁失稳,西侧端头发生坠落,将郝*政站立的铝合金人字梯击倒,郝*政随即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 1.62米。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120 急救人员将郝*政送往回龙观积水潭医院救治,郝*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亡人员
6、基本情况:死者:郝*政,户籍地:四川省平昌县人。经查,实创泰达建筑公司未依法制定横梁切割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发生后,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了有效救援。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查明了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郝*政在切割方钢横梁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横梁失稳一端坠落,造成事故。(二)事故间接原因实创泰达建筑公司作为简易阳光棚拆除的组织实施单位,未依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未明确安全操作要求和作业防护要求,致使横梁失稳一端坠落,引发事故。(三)事故的性质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