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康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2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该事故于福建省康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行车吊运作业过程中突发,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报告描述了为确保此次事件能够深入被解析,华安县政府组建包括县纪监委、应急局及闽台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并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详尽调查。从现场勘验至证据收集等多个途径入手,揭示出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并确认事故性质及其应承担的责任。针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与单位给出了处理意见,并制定了防范措施避免未来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关于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说明方面,提到其注册时间为
2、2017年底,位于漳州市特定区域且有相关业务范围;而在事故设备细节上,特别指出了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是由某起重机械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起重量等内容,在制造时间和使用年限也进行了说明。至于事故发生的过程,记录显示是因梁龙飞在进行吊板工作时的操作失误引发了致命性伤害事件。福建省康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2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类具有类似生产环境和设备操作风险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到行车吊运以及物料运输管理工作的场景中。这些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可以从中获得有关如何提高作业安全性的启示,例如加强员工培训来预防由不正确操作引起的危险行为,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本文件还适合政府监管部门作为制定行业标准或者执行监管任务时参考,通过学习本案例中的教训来提升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