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 66 备案号:XXXX-XXXX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2292015 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managing settings of auxiliary facilities security in filling station 2015-09-23 发布 2016-04-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2292015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建/构筑物.1 4.1 总平面布置.1 4.2 建筑物.2 4.
2、3 室外地下构筑物.2 5 电气设施.2 6 其他.3 DB11/T 1229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京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褚立生、路静雷、李默闻、郑玄、王银锋、王植杰、王海涛。DB11/T 12292015 1 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加气站建/构筑物、电气设施等非油品设施的安全设置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的设置和运营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3、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AQ/T 3050 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DB11/588 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1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非油品设施 auxilia
4、ry facilities 加油加气站的建/筑物、电气设施等除工艺设备、设施以外的设施。4 建/构筑物 4.1 总平面布置 4.1.1 站内建/筑物与站内工艺设施、站内建/筑物之间、站内建/筑物与站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156 的有关规定。4.1.2 站区内距离入口和出口边线 2m 处应分别设置反光减速带,以减速带中心做视点的 120范围内不应设有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4.1.3 与加油加气业务无关的经营性物品,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及汽车通道外,并应在其周边地面上标识安全线。4.1.4 加油加气站站区地面标识的安全线应符合 GB 50156 的有关规
5、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DB11/T 12292015 2 a)建筑物及突出地面的构筑物与汽车通道相邻时,宜在其周边地面上标识安全线;b)加油/气、卸油/气场地宜标识停车位边界线;c)站区地面宜标明汽车通道、车辆路线走向;d)加油加气站内地面上标识的边界线、安全线宽度宜为 100mm150mm。4.1.5 加油加气站应按 GB 50156 的有关规定配置防撞柱/栏,防撞柱/栏应符合下列规定:a)防撞柱/栏应采用钢管或其他耐冲击材料圆管制作,其直径不应小于 100mm、壁厚不应小于 4mm;b)防撞柱/栏底端应与混凝土地面固定牢靠。防撞柱/栏底端采用直接埋设于混凝土地面内的方式固定时,埋设深度不应
6、小于 220mm;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地脚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5mm,地脚螺栓的规格不应小于 M10,埋入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应小于 150mm,每根立柱的固定螺栓数不得少于 4 个;c)橇装式加油/加气装置附近的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低于地面 0.8m;d)防撞柱/栏或车档的表面,宜喷涂黄黑相间的反光漆。4.2 建筑物 4.2.1 建筑物灭火器的配置和设置,应符合 GB 50140 和 GB 50156 的有关规定。4.2.2 建筑物的出口与汽车通道紧邻时,应在出口外设置防滑台阶。台阶踏步的高度不应小于 0.1m,不宜大于 0.15m,台阶的宽度应大于出口门扇的开启宽度,且不应小于 0.6m。4.2.3 落地玻璃门、落地玻璃窗,应在视线高度范围内设置醒目的碰撞警示标识。4.2.4 变配电间的配电盘操作位地面应铺设绝缘垫。4.2.5 除了橇装式加油装置外,加油、加气场地应设罩棚,罩棚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罩棚的建筑构件、装饰装修部件的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设计值,应符合 GB 50009 的有关要求;b)罩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GB 50222-1995 规定的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