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内空气卫生质量要求讲解了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在环境卫生、空气调节与净化以及检测方面的要求。该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各级各类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需遵循的具体规范。文档中修订了多项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和定义的更新,物理参数如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标准设定,以及删除了部分不再适用的规定,例如物理照度标准和空调系统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等。此外,增加了空气净化与调节的基本要求、机械通风的标准和送风卫生标准中的真菌总数和嗜肺军团菌标准等内容。文件还详细规定了检测频率和方法,特别强调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检验方法,并去除了多个附录内容,将相关内容整合到正文之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内空气卫生质量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确保这些科室能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室内空气质量。其他涉及感染性疾病诊治和传染病筛查工作的部门也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它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诊疗活动。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降低院内感染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