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60.25 CCS P 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用水定额 第 13 部分:白酒和啤酒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13:Baijiu and beer 2021-06-22 发布 2021-10-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764.132021 代替 DB11/T 16952019 DB11/T 1764.13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计算方法.1 5 用水定额.2 6 管理要求.2 附录A(资料性)北京市白酒和啤酒制造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4 参考
2、文献.5DB11/T 1764.13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 13 部分。DB11/T 176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3 部分:白酒和啤酒;第 15 部分:整车制造;第 16 部分:中成药;第 18 部分:水泥;第 19 部分:乳制品;第 20 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第 22 部分:焙烤食品;第 28 部分:机关;第 30 部分:洗车;第 35 部分;高尔夫球场;第 39 部分:地铁站;第 40 部分:客运站;第 42 部分:居民生活。本文件代替
3、DB11/T 16952019工业取水定额 啤酒,与 DB11/T 1695201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名称(见标准名称,2019 年版的标准名称);b)更改了“范围”陈述的内容(见 1,2019 年版的 1);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适用文件(见 2,2019 年版的 2);d)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适用文件(见 3);e)删除了“取水定额、取水量、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用水、附属生产用水”的术语和定义(见2019 年版的 3.1、3.2、3.4、3.5、3.6);f)更改了“单位产品取水量”的定义(见 3.1,2019 年版的 3.3);
4、g)更改了“一般规定”中的“取水水源、取水量供给范围”的界定(见 4.1.1,4.1.2,2019 年版的 4.1.1,4.1.2);h)更改了“单位产品取水量计算”的公式(见 4.2,2019 年版的 4.2);i)增加了白酒原酒、白酒成品酒的用水定额指标(见 5);j)更改了啤酒用水定额指标值(见 5,2019 年版的 5);k)更改了“取水定额使用”为“管理要求”(见 6,2019 年版的 6);l)增加了附录信息(见附录 A)。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酿酒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傅长龙、于长水、张春玲、车建明、贾凤超、魏金旺、赵昕、李昭君、唐海龙、高原、刘伟、郑莎莎、王迪、马志航、付意成、张剑、白雪。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1764.132021 III 2019年首次发布为DB11/T 16952019;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1764.132021 1 用水定额 第 13 部分:白酒和啤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白酒和啤酒制造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白酒和啤酒制造企业用水管理。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916.6 取水定额 第6部分:啤酒制造 GB/T 18916.15 取水定额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16.6、GB/T 18916.15、DB11/T 176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单位产品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unit product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单位产品的取水量。注:包括白酒原酒、成品白酒,啤酒。4 计算方法 4.1 取水水源 企业的取水水源,包括取自的自来水、自备井水、直供地表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纯净水等)。4.2 取水量供给范围 白酒和啤酒制造的取水量供给范围应包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