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01 P 5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2352015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技术规程 Urban transport comprehensive survey technic code of practice 2015-09-23 发布 2016-04-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2352015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要求.2 4 调查准备.3 5 调查方案设计.4 6 调查实施.5 7 数据分析.6 8 成果编制和存档发布.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2、.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居民出行调查基本调查问题设计.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类.12 DB11/T 1235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艳、俞宏熙、袁宏伟、杜华兵、赵晖、安志强、张德欣、刘常平、董升伟、王方、许国华、王书灵、章小军、陈大琳 DB11/T 12352015 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交通综合调查的基本要求、调查准备、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实施、数据分析、
3、成果编制和存档发布。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交通综合调查。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urban transport comprehensive survey 为获得城市交通需求、供给和运行的特征及规律,对人、物的移动状况和车辆停放状况等开展的调查。2.2 出行 trip 为了一个明确目的,移动距离超过300米或步行时间5分钟以上,并占用交通资源的活动。2.3 出行段 trip leg 一次出行中,按照交通工具变化所划分的若干段。2.4 出行方式 travel mode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采用的方式,包括步行或采用其他交通工具。2.5 主要出行方式 mai
4、n travel mode 一次出行采用多种交通方式时距离最长的交通方式。2.6 出入境调查 cordon line traffic volume survey 对进出城市边界的交通量开展的调查。2.7 漏报率 under-report rate DB11/T 12352015 2 居民出行调查中,漏报、忘报、错报的出行次数占总出行次数的比值。3 基本要求 3.1 调查原则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应遵循客观真实、流程规范、技术先进及资源节约的调查原则。3.2 调查目标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应通过收集城市和交通的相关基础资料,调查采集各类人口、车辆出行特征数据,分析城市交通出行规律,为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5、、编制规划以及交通管理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3.3 调查范围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范围应包括北京市行政边界以内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到对北京城市交通影响显著的区域。3.4 调查对象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对象应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各类车辆和交通基础设施。3.5 调查项目设置 3.5.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应分为核心调查和辅助调查。3.5.2 核心调查应包括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核查线调查和出入境调查。3.5.3 辅助调查应包括公共交通调查、出租车调查、客流吸引点调查、停车调查和货运调查。3.6 调查时间和周期 3.6.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周期应与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的开展周期相对应。3.6.
6、2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应结合五年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的前一年实施。3.6.3 核心调查应在一个周期内开展多次小样本的特征调查,辅助调查宜结合城市交通发展需求适时开展。3.7 调查流程 3.7.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应包括设置调查目标、调查准备工作、调查方案设计、预调查、正式调查、数据录入、样本数据分析、数据加权扩样、数据综合调校、成果编制和成果存档发布等步骤。3.7.2 调查流程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 调查准备 4.1 准备工作内容 调查准备工作应包括交通小区划分、道路核查线划定、基础资料调研和收集等。DB11/T 12352015 3 4.2 交通小区划分 4.2.1 交通小区的划分应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的功能分区、街区分区、组团分区和国土资源的空间分区。4.2.2 交通小区的划分应与人口、就业等普查小区边界相协调。4.2.3 交通小区划分应保持延续性,如需调整宜基于既有交通小区细化。4.2.4 中心城范围的交通小区面积应小于 2 平方公里,其他地区可适当扩大。4.3 道路核查线划定 4.3.1 道路核查线划定应满足城市交通调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