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1022”机电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0 月 23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会同东胜区人民政府,组织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东胜区能源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东胜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了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事故单位概况(一)煤矿基本情况泊江海子矿由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境内,设计生产能力 300 万吨/年,2021 年 9 月 15 日生产能力核增至600 万吨/年,为正常生产煤矿。泊江海子矿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18121110147315,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有效期至 2048 年 12 月 7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蒙)MK安许证字
3、2019KG058,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8 日;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号:132627198111275016,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5 日。煤矿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布置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3 条井筒。煤矿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现开采一水平,布置 1 个综采工作面、1 个备采工作面(正在安装)、4个掘进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副立井内敷设排水管路、应急排水管路、压风管路、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等,装备双车双层宽、窄罐笼和交通罐各 1套。宽、窄罐笼提升系统采用一对双层双车罐笼(一宽一窄),担负全矿井人员、设备、材料、矸石
4、的升降任务,交通罐主要用于零散人员运输。泊江海子矿设有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各 1 人,配备了 6 名副总工程师,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下设办公室、调度所、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工程管理部等 10 个机关部门,综采队、综掘工区、修护工区、绞车队等 12 个基层单位。(二)事故地点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在副井口东南侧窄罐笼地下检修平台(以下简称检修平台),该检修平台为地下有限空间,内部为长 1630mm、宽1076mm、深 1700mm,入口处设有扶梯,人员通过扶梯进出。内设有各类传感器、线路和阻车器。阻车器为煤矿“五小”创新设备,由一个液压油缸、
5、一根横梁和两个阻车立柱组成,液压油缸伸缩带动横梁升降实现阻车立柱升降,横梁和阻车立柱最大行程为 600mm。副井窄罐笼装车时,信号工通过副井提升机房内操车系统控制台操作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控制台操作后,阻车器升起时间为 1.8 秒。主、副井检修时间为 11 时至15 时。事故发生时检修维护人员正在检修平台检修设备。CC二、CC政府部门监管情况泊江海子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由东胜区能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负责。2022 年以来,共检查泊江海子矿 11 次,查出安全隐患问题 110 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三、事故发生、抢救及报告经过(一)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2022 年 10 月 22 日 11 时
6、许,绞车队电工检修班班长张君、技术员武鹏飞和电工王伟庆开始检修主、副井提升系统。11 时 30 分许,调度所先后接到胶轮车队和综采队电话汇报地面有 8 车材料急需入井。调度所台长刘庆虎打电话与信号工李平沟通确认后,安排李平开始运料。11 时 55 分,武鹏飞按照张君安排进入检修平台,王伟庆在入口处负责警戒,张君在罐笼顶部检修副井口开关设备。12 时 2 分,李平到检修平台入口处告知正进入检修平台的张君需要启动罐笼运送材料,同时看到武鹏飞在检修平台内。张君回复李平可以启动,然后进入检修平台开始检修摇台设备。此时,武鹏飞开始察看阻车器完好情况(检修平台升降阻车器旁未设置防护栏)。12 时 4 分,李平回到副井提升机房依次升起罐笼安全门、落下摇台、降下阻车器,车辆进入罐笼后,又依次进行落安全门、升起摇台操作。12 时 6 分升阻车器,发现阻车器不到位,李平从信号室出去观察阻车器情况,同时听到张君呼喊“武鹏飞被阻车器夹住了,快落阻车器”,李平立刻跑回信号室落下阻车器并联系井口附近人员救援,随后进入检修平台和张君救援武鹏飞。12 时 15分,张君、李平在王伟庆协助下将武鹏飞抬到地面。12 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