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38”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3 月 8 日 13 时 41 分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以下简称淖尔壕煤矿)发生 1 起运输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2.49 万元。事故发生后淖尔壕煤矿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隐瞒了事故。2022 年 3 月 2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接到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的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关于调查李建邦死亡事件的函(伊公函202290 号),称“2022 年 3 月 8 日,李建邦在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井下非正常死亡”。2022 年 3
2、月 31 日,内蒙古局事故调查处会同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组织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公安局、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淖尔壕煤矿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检测检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一)淖尔壕煤矿概况。淖尔壕煤矿为乡镇煤矿,隶属于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
3、任公司。2019 年 10 月 30 日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整体托管合同,将煤矿整体托管给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由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淖尔壕项目部(以下简称淖尔壕项目部)负责。属正常生产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管辖,矿井井田面积 25.18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为 120 万吨/年。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拓,工业广场内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布置有
4、1 个综采工作面、3 个掘进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采煤,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淖尔壕煤矿采矿证:C1000002011051110111849,证件有效期限 2011 年 5 月 4 日至 2041 年 5 月 4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蒙)MK 安许证字2015KG051,证件有效期:2021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7 日;企业营业执照:911506276800072722 证件有效期:2008 年9 月 4 日至 2028 年 9 月 4 日。(二)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及淖尔壕项目部概况。项目部隶属于淮北矿业(集
5、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西北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主要负责西北地区淖尔壕等 4 座煤矿的项目托管业务。淖尔壕项目部在淖尔壕煤矿设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各 1 名;内设生产技术部、安监科、通防科、运管科和综采区、综掘区等职能部门和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三)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概况。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9 月,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由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呼能集团公
6、司共同组建,其中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份,鄂尔多斯市呼能集团公司持有 49%的股份。该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公司设有董事长 1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总工程师 1 名,下设安质环部、综合部等 7 个管理部门。公司现有安全管理人员 19 人,均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四)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皖)MK 安许证字20210047,证件有效期:2021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企业营业执照:913406001508200390 证件有效期:长期;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安全管理人员 38 人,淖尔壕项目部现有安全管理人员 50 人,均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上岗。(五)事故地点概况。事故发生在 1408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风门处,此处巷道底板坡度为 3,在距综采工作面侧风门7.8 米处设有一道高度约 0.15 米,形状为半圆弧状,混凝土材质的减速带,事故车辆停在减速带与风门之间的下坡道上。风门开启方式为无压对开,材质为铁质,一侧门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