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 CCS C 5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752021 代替 DB11/T 13752016 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Quality 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or alleys 2021-06-22 发布 2021-10-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375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清扫保洁范围.1 5 道路.1 6 沟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2 7 门前责任区.2 8 垃圾收集站点.2 9 公共厕
2、所.3 10 其他要求.3 DB11/T 137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 13752016 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本文件与DB11/T 1375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6 版第 2 章);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1,2016 版 3.1)更改了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见 5.1.1、5.1.2,2016 版 5.1.1、5.1.2);更改了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见 5.2.1,2016 版 5.2.1);增加了路面尘土
3、残存量要求(见 5.2.2);增加了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车容要求(见 5.2.4);更改了树坑、花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见 6.1、6.2,2016 版 6.1、6.2);更改了门前责任区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见 7.1,2016 版 7.1);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见 8.4);更改了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见第 9 章,2016 版第 9 章);删除了应急预案要求(见 2016 版 10.1);更改了天气要求(见 10.1,2016 版 10.2);增加了环卫作业机械设备、车辆停放要求(见 10.4);增加了业务台账管理要求(见 10.5)。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
4、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莉、张烨、车延丽、姜薇、高逾、白文博、吴世新、程伟、段非。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1375201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13752021 1 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街巷内的道路、沟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门前责任区、垃圾收集站点、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的街巷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社区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5、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11/T 353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DB11/T 356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街巷 alleys 通向居民区的以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为主的街和胡同。4 清扫保洁范围 包括街巷内的道路、沟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门前责任区、垃圾收集站点、公共厕所等。5 道路 5.1 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5.1.1 一级 清扫保洁等级为一级的街巷道路包含:位于重要公共机构、外事机构周边的街巷道路;位于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
6、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街巷道路;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街巷道路。5.1.2 二级 DB11/T 13752021 2 清扫保洁等级为二级的街巷道路包含:位于次要公共机构、外事机构周边的街巷道路;位于次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街巷道路;位于企事业单位周边的街巷道路。5.1.3 三级 清扫保洁等级为三级的街巷道路包含除一、二级以外的其他街巷道路。5.2 清扫保洁质量 5.2.1 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路面无明显浮土、无积水积冰、无污渍污泥等;路面无垃圾堆放(含大件废弃物和无主建筑垃圾等);雨水口无污物、无积冰。5.2.2 具有一定条件的街巷道路应开展机械化作业,采用机械化作业的街巷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10g/m2;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15g/m2;三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20g/m2。注:本文件街巷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要求均为满分要求。5.2.3 作业期间街巷道路废弃物停留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15min;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30min;三级街巷道路不超过 60min。5.2.4 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