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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7.10”较大翻车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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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7.10”较大翻车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10 日 19 时 30 分许,一辆号牌为湘 L20869 的小车在溆浦县深子湖镇黄溪湾村张家冲组(溆浦县多韵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区专用公路)发生一起翻车事故,造成 5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90 余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怀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710”较大翻车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王福初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田安定、市安监局副

2、局长粟礼同、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向德祖、溆浦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马源担任,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总工会、溆浦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情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情况溆浦县多韵农生态

3、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2年 2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何南湘,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4599429988C,营业期限:2012 年 2 月 16 日至 2042 年 2 月 15 日,经营范围:油茶、金银花种植、销售;植树造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溆浦县卢峰镇迎宾路 302 号。实际由该公司股东武金文控制。该公司自成立以来至 2016 年 7 月底共自筹资金 3200 多万元进行油茶开发,已在溆浦县深子湖镇共开发种植优良高产油茶林 5700 余亩,套种金银花 4000

4、 余亩;办理林权证的有5564.4 亩。该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6 日向溆浦县林业局提交了占用林地修建林区公路的请示,拟定修建公路总长为 8 千米,宽度为4 米,共需占用林地 32000 平方米。2016 年 12 月 5 日取得了溆浦县林业局关于同意占用林地的批复,批复同意占用林地0.488 公顷(7.32 亩)。该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初组织人员进行修路,采用挖机进行平整;2017 年 1 月 4 日收到了深子湖镇政府下达的停工通知,停工一个多月以后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又继续进行修路施工;2017 年 6 月将路面硬化工程发包给了罗宽文、舒远平和谢正苗三人,罗宽文、舒远平和谢

5、正苗分别招集了瞿继林、谢满阳、谢德宽、李佑欢、朱望生、谢祖超等人进行路面硬化施工。(二)事故车辆情况(二)事故车辆情况肇事车辆为猎豹小型普通客车(越野车),悬挂号牌为湘L20869,经机动车登记系统查询显示湘 L20869 号牌的车辆信息为黄色本田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2042,车架号:112536,初次登记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车辆所有人:郴州市苏仙区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肇事车辆车型不符。现场核查发现,肇事猎豹小型普通客车的车架号为:LL6652B053A013759,发动机号为:SAT0129,有打磨篡改痕迹,经机动车登记系统查询该车架号、发动机号相符的机动车号牌为湘

6、 A4A06E 猎豹小型普通客车,且与肇事车车型相符,核定载客 7 人,初次登记日期为:2004 年 6 月 9 日,车辆所有人:彭国军,家住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 15 号。2017 年 6 月 23 日谢德宽以壹万零捌佰元的价格从谢墩丁处购买,该车现为谢德宽所有。谢墩丁(男,1987 年11 月 29 日出生)系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镇圣人山村六组人,自 2015 年 12 月 26 日起谢墩丁驾驶该肇事车在溆浦境内活动,将肇事车辆长期停放在溆浦县低庄镇粮站内。由于车辆真实信息已委托中国刑事技术侦察鉴定中心鉴定,目前无法获取和查明,已移交公安机关另案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湖南明鉴司法鉴定所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技术状况检验,经检验:肇事车辆车身无拼装痕迹,发动机及离合器正常,变速箱接合齿轮为“倒档”,不排除事故时翻滚碰撞所致。转向系、灯光信号、行车制动除事故损坏部位外无明显故障隐患。驻车制动因左后轮制动拉线陈旧性断脱,造成制动力减弱,在陡上、下坡时车辆无法实现正常驻车制动,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该车车辆识别号码及发动机号均有陈旧性打磨痕迹,且与原车档案拓印不符。(见附件一)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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